时间:2016-12-05 21:05:20 咨询人:杨女士 浏览:
私人有限公司法人是否能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按照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之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按照不同救助项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据此,您需要就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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