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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主题:农村低保
    咨询人:徐州市  E-mail:
    死亡赔偿金属于家庭收入吗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的规定:1.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2.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3.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因为低保审核审批需遵循当地低保标准,所以请您查询当地有关规定,以明确您所在的地区低保申请中,死亡赔偿金在是否计入家庭收入。
    咨询主题:密码忘记
    咨询人:四川省乐至县  E-mail:
    修改密码后忘记了,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显示用户名或邮箱错误,用户名是正确的,邮箱是我的QQ邮箱,注册时不是我的QQ邮箱注册的,怎么回事呢?
    回复:您好。请您提供您的用户名或注册邮箱到dsrrd@dsrrd.gov.cn,以便管理员重置您的密码并及时联系您。
    咨询主题:低收入家庭认定不扣除保障性质的商业保险费用吗?
    咨询人:江先生  E-mail:wbc-123123@163.com
    本人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民政局审查认定时不扣除本人为家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支出的费用,造成不符合条件,本人不服。本人认为商业保险是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将民政局诉至法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强调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国发[2014]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均有明确意见,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依此可以看出商业保险是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本人所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属于养老、医疗等健康保险,属于保障性质,而不属于投资营利性的险种,是国家倡导、政策法规鼓励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法院不顾国务院法规,没有对这些事实给予认定。本人想问,本人所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在低收入家庭认定时属于该扣除的支出吗?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首先,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第10条之规定“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应当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一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 其次,关于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按照不同救助项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确定。”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您所在地区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您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也应由当地有关部门制定,您可以就相关文件进行查询。 此外,以下信息供您参考。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民救发〔2014〕51号)中规定“家庭财产包括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等下列具体内容:银行存款和现金、有价证券、债权、商业保险、居住类和非居住类房屋、机动车辆(含车辆牌照)和其他有较大价值的财产。”……“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价值认定。”
    咨询主题:广州是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
    咨询人:ckhung  E-mail:331733190@qq.com
    广州市荔湾区低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标准和家庭总财产标准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建议您直接咨询广州市民政局,以便得到最准确的答复。谢谢
    咨询主题:密码忘记
    咨询人:湖北省新洲区  E-mail:
    更改密码后密码忘记怎么办?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忘记密码的问题,请您提供注册时的用户名,管理员将为您修改密码。如无法提供注册时的用户名,建议您重新注册新的用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咨询主题:农村低保
    咨询人:任礼文  E-mail:996790830@qq.com
    我兄弟二人均为残疾人弟弟聋哑人本人是贰级肢体残疾老婆是视力残疾都有残疾证家中一共7口人都靠父母养着这种情况能否申请低保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咨询的问题,请您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咨询主题:关于建立核对机构的文件
    咨询人:ghl987  E-mail:
    请问,哪个文件规定2015年县级以上要建立核对机构?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各地建立核对机构的可考虑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其中要求全国要在“十二五”末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咨询主题: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时,需提交哪些与可支配收入有关的证明材料?
    咨询人:游客135  E-mail:
    在上海,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时,需提交哪些与可支配收入有关的证明材料?
    回复:您好,谢谢您的提问。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您需要提供可支配收入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形式: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租赁合同,养老金证明,领取各类救济、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等。 您也可以等露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网进行进一步的咨询,网址如下:http://www.shmzj.gov.cn/gb/jjzkhd/index.html
    咨询主题:关于核对机构的问题
    咨询人:游客135  E-mail:
    广州市是否成立了核对机构,何时成立,是否已经开始核查?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关于您的提问,经过查询,获得以下信息:广州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于2013年8月16日成立。从2013年年8月份起,核对工作首先在医疗救助和住房保障等救助业务开展,年底,将在全市全面铺开。 详情也可直接致电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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