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7 10:17:45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信息核对部 浏览:
以后吃低保、领救助审核更严格,我省将建专门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对申请低保、大病救助等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编办、民政厅出台《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
新《通知》明确,我省将建立核对机构,明确人员配置。市、县将明确专门机构,承担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分别配备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和3人。同时,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到“十二五”末,全省将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今后,全省各地将在乡镇(街道)采取编制总额内调剂、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置民政公益服务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方式,配备2至5名工作人员。同时,省民政厅将制定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探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